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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您好,欢迎您参加海航旅行社的快乐旅程。报名电话:0771-2026595、3976348。在您出行前,请阅读以下文字:

    一、客人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报名。

    二、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,旅行社须收取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。游客报名后要求退团时,出发前七天以上,扣总团费的10%,出发前4—6天,扣总团费的20%,出发前1—3天,扣总团费的50%,出发当天,扣总团费的80%,中途退团的费用不退。

    三、旅行社组团以16人以上成团,参团人数不足时,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前提下,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。

    四、儿童收费减半说明(12岁以下):含行程中的半价餐、车费、景点门票及综合服务费,不含床位费及往返火车票。

    五、凡参加本公司旅行团如遇天气不幸影响,导致行程无法进行,本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或取消团队。

    六、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团体滞留及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(如飞机、火车延误、交通事故、自然灾害、社会因素等)。

    七、团费现金支付或汇票支付,一团一清,恕不赊账。

    八、本公司已为客人购买旅游责任险,游客人身意外险为游客自理。

    外地客人参加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一条旅游线路,无需事先支付定金。您只要提前两天将身份证复印件(小孩需户口本复印件)传真(0771-2026581)至我公司,并在出发旅游前一天到达南宁与我们签订旅游合同即可。

    本市客人可到本公司与我们签订旅游合同,我们也可派专人到贵处与您签订旅游合同,无需您劳累奔波。服务到家,质量保证!

    地址:南宁琅东汇春路5号汇春广场701室

特别提示:
    1.航班起飞时间及列车时刻以航空公司、火车站最后确认为准。
    2.乘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,小孩带户口本原件。
    3.行程安排以地接社为准,在不影响团队质量、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,旅行社有权调整行程的先后次序。
    4.费用未含交通工具的餐饮、航空保险、属于私人消费的费用(长话费、洗衣费、娱乐费等及超出行程以外的费用)。
    5.门票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用。

越南旅游报名须知:
    (1):提前两天将身份证复印件(小孩需户口本复印件)传真至我公司,Fax:0771-2026581;
    (2):到南宁时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、四张二寸白底免冠便装彩照;
    (3):福建、浙江籍客人须另交150元/人特批费,江西籍客人出境需开具单位证明和派出所证明,否则将加收特批费150元/人。

旅游联系:0 7 7 1-5 5 0 8 5 2 0、5 5 0 8 5 2 1

旅游报名电话:
0771-2026595、3976348